今天,北京基金小镇联合植德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上市公司与基金相关涉诉案例分析”直播课程。结合案例,对上市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投资人在交易中需要关注的要点进行探讨。
直播现场
从某种角度而言,交易可以类比为高铁。火车以预计的高速安全运行是理想状态,而车辆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线路设计、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等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毕竟火车最重要的目的是安全到达。火车在高铁线路上启动后,每个环节都开始经受考验,直至火车安全到达。交易也是如此,签署协议的一瞬间双方的风险开闸,直至双方按照合同的条款安全退出。没有谨慎的设计交易架构和条款就匆匆签署协议,交易就像一辆本身有缺陷但高速行驶在充满事故隐患线路上的火车。
在“上市公司+PE”这一交易中,一方为受到严格的证券监管、出资体量巨大而且有广泛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另一方则是承担信义义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这两类主体参与的交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具备如下特点:
争议标的大
譬如暴风集团案中招商银行诉光大投资差额补偿义务所涉争议标的约35亿。
法律关系复杂
除债权、股权及信托等基本法律关系的认定外,一旦涉及基金及其他资管产品的结构化安排,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借贷、保证、让与担保、债务追加等合同安排往往同时存在。
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的监管、私募基金管理人受到证监会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的监管,任何纠纷都可能因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而进入公众以及监管层的视野。
如果基金的结构中存在国资投资人、政府引导基金、险资、外资,则还会涉及国资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以及商务部门的多重监管。
审级高
正是基于争议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市场影响力大等原因,该等案件的初审判决通常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通常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此外,上市公司与PE的交易还体现了目前中国商场最精英的两拨人士的智力博弈,研究此前案例对于了解市场最新的交易架构有极强的借鉴作用。
就此,植德基金团队研究了最近一年(2019年至今)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的与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相关的案例并挑选出其中有代表性的14个案例,以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可查的法院裁判文书为依据,提炼并汇总为本报告。一来从司法实践角度分析上市公司与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发生争议的焦点所在,增加类似情况审判结果的可预期性,二来关注该等案件中虽不属于核心争议点但需要提醒相关人士关注的要素,为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提供经验与借鉴,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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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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