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圈
证监会调整红筹企业境内上市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30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根据公告,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符合“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或“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标准之一。

  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为有意愿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创新试点红筹企业提供路径,促进创新创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王红)

【声明】本文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提供思考与研究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手机扫一扫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北京基金小镇动态   营业执照
入驻咨询:
010-5686096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北京基金小镇 京ICP备16008758号-1